注意事項: 【新財管會員專屬】國外消費不限卡別,加碼最高5%回饋 1. 本活動參加條件:2019年12月與台新銀行(以下簡稱:本行)往來資產總額之月均額未滿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之客戶;本活動所稱往來資產總額,包含臺外幣存款、基金、結構型商品、信託、保險費,不包含與Richart by Taishin Bank往來之資產。 2. 本活動所稱「國外消費」指於2020年1月-2020年4月於國外刷卡並有收取「國外交易服務費」的帳單交易,不限於國外實體商店;國外消費金額認定將以轉換為新臺幣之帳單列示金額計算(不含國外交易服務費、預借現金和賭場之取現交易),本活動之外幣交易定義以本行認定為準。 3. 本活動之「國外消費回饋」預計於2020/5/1起進行檢核,預計於2020/6/30前回饋至符合資格者之台新信用卡帳戶並揭露於信用卡帳單,可折抵台新信用卡帳單消費(以實際作業時間為準)。如為雙幣卡之消費回饋,其回饋仍以新臺幣計算,且由本行於系統檢核是否符合活動資格時之匯率計算。 4. 消費項目為分期付款之交易,係以交易當時消費總金額為計算標準,而非帳單上之每期分期金額;且如有暫停付款、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或退還刷卡消費款項等情形將不予回饋。 5. 符合資格者,如其亦同時符合本行2020年同類型活動之資格,將不再回饋,並以本行認定為準。 6. 參與本活動者須確認於本行留存正確有效Email、行動電話號碼,以利活動通知及贈品回饋通知,如因留存資訊有誤或可歸責於參與活動之客戶之事由致通知發生障礙,視為放棄參加本活動,本行不負任何責任。 7. 依所得稅法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1,000元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稅,所得商品價值超過20,010元整,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稅金(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滿183天之個人為20%),並配合本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本行將依符合活動回饋及中獎者提供資料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辦作業。 8. 本行保留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活動詳情以本行網站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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